九年級讀后感:《最好的辯護》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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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身以立學為先,立學以讀書為本。雖然疫情使我們的大學生活缺少了別樣的樂趣,但是讀書卻使我們的心遠離浮躁、追求更美的靈魂。
《最好的辯護》是艾倫?德肖維茨記錄他曾代理的最富有爭議、影響面頗大的十幾起案件,將案件的故事背景和訴訟過程進行了深入淺出、生動形象的敘述和描寫。
在《最好的辯護》中,作者記錄了他代理的最富爭議、影響頗大的十幾起案件,探尋了程序價值之于正義結果實現的無可替代性,這為我們在執法辦案中堅守公平正義底線,提供了參考選項。在本書序言中,作者提煉出美國司法制度的十三條關鍵性規制,最后一條“沒有人追求正義”的規制讓人印象尤為深刻。反觀現狀,這不僅僅是一條規制,更像是無聲的譴責,幸運的是這種譴責并沒有發生在我們身邊,因為“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正是新時代司法機關的“唯一目標、不二選擇”,也是這一代司法工作者必須答好的“人民考卷”。
本書分為三部分:有罪推定、破壞和平和為正義抵制非正義。“什么樣的辯護是最好的辯護?”這是本書思考的核心問題,德肖維茨總結為:在法律上就和體育比賽一樣,進攻就是最好的辯護。這也是一個辯護律師所應具備的素質,在作者看來,沒有一個頭銜能比辯護律師更崇高可敬了。然而這種身份也引發了人們的不解:為什么要替壞人辯護?
“我知道我會為受害者感到難過,但我希望我不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后悔,就像一個醫生不該為醫治一個康復后去殺人的病人而感到悔恨是一個道理。”為避免不正義,接受辯護是“壞人們”享有的權利。美國的司法體制下,沒有人追求正義,上至國家政府下至刑事被告,都在說謊,各方在相互的討價還價,最終塵埃落定。美國的司法制度建立在“不說出”全部事實的基礎上,律師的工作就是用一切合法手段來“隱瞞”全部事實。因此,為被告配備辯護律師,正是程序正義的要求。作為一名辯護律師,其作用不僅是為他的委托人洗刷清白,還包括以認罪換減刑的討價還價等,這也是為壞人辯護的意義所在。
除此而外,書中還有很多有趣的案例,如“人只會死一次”等等。這些案例中,我們偏又讀出作者藏于內心的對公平正義的極致追求,而非“沒有人追求正義”。他也試圖探尋構建良性互動的公平正義價值實現體系的有效方法,始終擦亮那顆仰望星空的眼睛,如同白晝的月亮,不眩目,不照亮,卻發光。
最后,回歸本書的核心問題:“什么是最好的辯護?”書中作者對“最好的辯護”作出定義,“說出真相,全部的真相,而且只說真相,別無其它”。通讀本書后,我認為“最好的辯護”,即是擁有一顆公允善良之心,以及一雙仰望星空的眼睛。法律人自當懷揣實現公平正義的夢想,腳踏實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這就是為公平正義作出的最好辯護。
每一個司法體制都有可能存在頑疾,每一座法庭都有可能存在著陰暗面,但“法治”終究是維護每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無論在何處,真正的法律人都應該用自己的精神與堅持去為這道防線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