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作文指導:小學生日記寫作的幾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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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老師都要求小朋友記日記,因為記日記是提高作文水平的一個較好的辦法。但不少小朋友卻把日記記成“流水帳”。如:今天幾點起床,起床后刷牙、洗臉、吃早飯,早飯后上學校,上了三節課后放學回家吃中飯,中飯后……這些小朋友幾乎天天記這樣“流水帳”。因此寫了幾天以后,自己覺得沒勁了,就丟開日記本不想再記了。確實,都這樣記既乏味,又提高不了作文的水平。
怎樣記日記才不會覺得乏味呢?首先要克服畏難情緒。不少小朋友說天天寫,有那么多東西可以寫嗎?其實寫日記是最“自由”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寫,假如沒有大的非常重要的事情,就可以寫些“零碎”的事情。哪些算起“零碎”事情呢?就是你日常生活中那些小事,那些看起來不是什么“有意義”的事。如,清早騎車上學,輪胎被什么東西刺破了。你可以把“騎到那里”“怎么發現輪胎破了”“后來到哪里去修理”“后來怎么匆忙往學校”等情況記下來。又如,上午上第三節課時,自己肚子痛起來。你可以把“痛得怎樣難受”又“怎樣忍著熬著”或“怎樣向老師請假”“怎樣上醫務室就醫”等情況記下來。又如,課外活動時,自己去踢足球。你可以寫“興致怎么好,踢到天黑才回家”寫“回家后你媽媽數落你,你爸爸訓斥你”的種種情況。又如,你可寫指甲長了,你媽媽怎樣抓住你,一定要把你的腳指甲剪掉的情況。又如,今天中午什么菜好吃或不好吃,你可以把好吃或不好吃的吃菜情狀及品味記下來。總之,這些雞毛蒜皮的“零碎”小事每天多得很。
你假如解放思想,認識到這些“零碎”都可以寫進日記本里,你就不會覺得日記沒東西記,反而會覺得可以記的東西很多很多。這樣,你就不會有畏難情緒,寫起日記也不會感到乏味了。當然,不必樣樣“零碎”都記,只要詳細記述一個“零碎”就行。
有些小朋友認為作業已經很多,哪有時間記日記?大概這些小朋友還不了解日記的特點。其實寫日記是可以“隨便”一些的,是不象做作文那樣“嚴肅”的。有時間可以寫長一些,沒時間可以寫短一些。例如魯迅先生的日記,某一天寫了好幾頁,另一天僅記一句話。因為日記寫起來是給自己看的,有自己的“隱私”權,寫長些寫短些,寫大事寫小事,寫零碎八末的事都是可以的,別人是管不著的。從這一點來說,可以“隨便”地寫日記,不必有這樣那樣的顧慮。
有的小朋友問:寫“零碎”怎么能提高作文的水平呢?我們應該知道:寫作文就是記話;寫作文就是記述事情;寫作文就是介紹人物;寫作文就是描寫景物;寫作文就是議論與抒情。你把自己要說的話記下來,把自己要講的事敘述出來,把接觸的人物情況記錄下來,把看到的景物描繪下來,把心中的歡樂或苦惱訴說出來。這些事看起來都是“零碎”,但能把“零碎”事講講清楚也是不容易的,你若能天天記這些“零碎”,自己的敘述能力、描寫能力、議論抒情能力就提高了。這樣,作文的水平也就提高了。
作文水平的提高是“漸進”的,不是“躍進”的,沒有什么靈丹妙藥給你一吃作文水平就會提高。你要提高作文水平,你必須堅持記日記。俗話說:“日記日記,天天要記;一天不記,不算日記。”記日記不只是能提高寫作能力,也是對一個人的意志力的鍛煉。小朋友,你放膽在日記中寫“零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