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我看金庸》_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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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王朔寫的《我看金庸》。文中大罵金庸小說低級、愚昧,還說誰看誰低調、庸俗。我幾乎要掏出手帕來擦唾沫星了。
但在我看來,王朔是用一雙被忌妒心驅動的眼珠來看金庸的。
王朔大師開篇便說:“金庸的東西我原來沒看過,只知道那是一個住在香港寫武俠的浙江人。”好家伙,王大師連看都沒看過,就寫了近3000字的評論,我真實佩服他的想象力,我看他應該去寫科幻小說,這才能充分顯示他的天才。就我淺薄的見識來看,要想評論一部書、一個人,或好或壞,都應該仔細研讀、考察,找到書中的原文或是個人行為的證據,然后加以評論,才能做到有理有據,否則就可能是憑空捏造。而王大師的文章沒有引用金庸作品的絲毫原文,而只是用那“低俗愚昧”的常人讀不懂的高調語言,大說特說了一番,也許有人會在懵懵懂懂中相信他的話吧!
再者,王大師在文中從頭至尾都說金庸的小說低俗無味,而說自己寫的當代文學才有趣味,還是什么“四大支柱”。但我要問:為什么那么多人都去讀金庸的書,而不去讀“當代文學”呢?難道他們都低俗、都不懂得欣賞嗎?文人寫書不就是為了能讓大多數人去讀、去欣賞嗎?難道像王大師那樣,雖然出了許多書,但是很少人讀、很少人看,成了書店里的擺設,這才是不低俗不無味嗎?鄧小平喜歡引用這樣一句話:“黑貓,白貓,捉到耗子的就是好貓”,受這句話啟發,我也想說:武俠、散文、當代文學,有讀者欣賞的才是好書。
就我所知,金庸是國內某名牌大學特聘的高級教授,他的《笑傲江湖》也由中央電視臺計劃投拍。王大師總不會認為那個大學和中央電視臺也低俗吧!
王大師在評金庸低俗的同時,也指出了他心中的趣味,“我們有過自己的趣味,也有四大支柱:新時期文學,搖滾,北京電影學院的幾代師生和北京電視藝術中心的十年。”依我看,這些雖然是高尚的,但其中也不乏高高在上的成分。比如,新時期文學也受西方的影響一直在走下坡路,至今缺少像魯迅、茅盾、老舍、冰心那樣的得到廣大讀者崇拜的作家。再說搖滾,中國的搖滾熱已一去不復返。田震(曾經是中國的搖滾天后)改了曲風,唱起了通俗;崔健(中國搖滾的天王)原想東山再起,但也力不從心,和者蓋寡嗎!
我看《我看金庸》倒也看出了一點道理:就是無論是誰,如果過分的自大,眼中不能容忍別人超過自己,而不是從自身找差距――比如哪位作家看到別人的作品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他們不是去發現別人的作品的優點,而是百般挑剔,甚至連讀者都跟著受連累,被懷疑價值觀是否有所變化――這樣下去是很難有所提高的。